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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关于组织申报 2023 年度教育科研 规划课题的通知(截止日期:3月20日)
发布时间:2023-02-01浏览量:2118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科研工作安排,教促会 2023 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将于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战略任务。以《中国教育现代化 2035》为依据,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结合,深入实施《“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遵循《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附件 1)有关要求,聚焦教育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效益,推出高水平、有创新、有特色的教育科研成果,为我省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

二、选题要求

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契合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教育发展重要思想和理论观点,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聚焦“十四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趋势、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着力建设制度更加完备、结构更加优化、保障更加全面、服务更加高效的高质量教育体系。要着重围绕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职业教育高水平发展、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等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论证设计。研究成果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选题可参照《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 2023 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研究侧重方向》(附件 2),也可结合实际,自拟选题。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课题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能够统筹协调课题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以 6 人为限(含课题主持人1人)。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 1 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 2 项课题的申报。

(二)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 2023 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采用限项制,各文科学院申报课题数限报1项。

(三)2022年度在研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新课题。不支持 一题多报,已向其它科研部门申请课题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课题申报时间截止到 2023 年 3 月 20 日上午,逾期不予受理。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一年。

(五)该类课题属B类课题,如获立项,学校不予经费匹配。 

四、受理流程

(一)课题申请人填写《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 2023 年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评审书》(以下简称“《申报·评审书》”,见附件 3),打印一式三份 ,由所在学院上报至科研服务部501办公室,电 子 稿 发 送 至 邮 箱 :hhxykyc@126.com (备注课题名称、姓名)

(二)课题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课题推荐单位、申报单位要认真审核,保证申请人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

(三)课题申报材料经教促会专家委员会集中评审,评审结果由规划办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于 2023 年 5 月下达课题立项通知。

联系人:张琪,电话:83175768

附件/kindeditor/attached/file/20230201/20230201155235_8244.zip

青岛黄海学院科研服务部

2023 年 2 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