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工作部署,按照2024年全国职业教育科(教)研工作会议要求,集聚职教战线科(教)研力量开展有组织、有计划的科研,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将开展2025年度分支机构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课题选题详见《2025年度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科研课题申报目录及申报联系信息》(附件1),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请有志于职业教育研究的各有关机构、个人认真查阅相关要求,积极申报。
二、自本课题发布之日起,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11点,科研秘书统一将申请书、论证活页、信息汇总表和师德师风审查表等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服务部502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到邮箱kyfwb@qdhhc.edu.cn。
三、请申请人认真阅读《2025年度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科研课题申报须知》(附件2),确保课题申报顺利进行。
四、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课题申报单位须在相关领域具备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五、申报要求
本次课题申报详情见《2025年度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科研课题申报目录及申报联系信息》,申请者可参考申报目录确定课题名称,一般不加副标题。重点支持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实践案例、专著等成果形式的课题,不建议以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申请。
六、立项原则
本次课题坚持有效立项,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请作如下限定: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学会发布的课题;已承担多项教育科研项目者不得申报;不得以受到国家科研基金资助的同类选题重复申报;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课题的,须在《2025年度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科研课题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课题。
七、责任义务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的形式原则上应与预期成果一致,不得低于相应要求。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2025年度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科研课题”字样(含课题名称和编号)。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确保没有任何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八、文本要求
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模板要求填写,不得随意更改申请书模板。课题论证活页以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各单位科研秘书将申请材料报送至科研服务部,报送纸质材料包括:(1)《2025年度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科研课题申请书》(附件3)一式2份,活页5份(附件4,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2)部门负责人签字的《2025年度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5);(3)《青岛黄海学院师德师风审查表》一式1份(附件6,A4纸打印)。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至科研服务部电子邮箱:kyfwb@qdhhc.edu.cn,电子版材料文件夹命名方式为“课题序号、名称+学校名称+课题申请人(负责人)”。
九、时限要求
课题的完成时限,原则上应于立项后6个月内完成。
十、资助安排
本课题为自筹经费,自筹经费需设立专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自筹经费使用需符合国家及课题申报单位相关财务规定,无挪用、浪费行为。请申请人根据研究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书芳 电话:83175768。
材料报送地址:青岛黄海学院北区办公楼502办公室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11点,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kindeditor/attached/file/20250523/20250523102146_4064.zip
青岛黄海学院科研服务部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