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科研管理工作,提高课题结项工作实效性,根据《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近期将组织2024年度课题结项工作。请各课题负责人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要求按时提交结项鉴定材料,并做好课题成果转化及应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2024年度立项的教育科研规划课题专项课题,本次不受理 2024 年之前立项课题的结项申请。
二、受理时间
1.2024年度立项课题的电子版结项材料统一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6月12日。纸质版结项材料统一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
2.2024年度立项课题申请延期结项的,2025年12月开始受理,不再另行通知,延期结项材料下半年受理时问截止到2025年12月15日。
三、材料报送
1.课题结项鉴定材料包括:2024年度课题立项证书复印件、课题开题培训证书复印件;《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2024年度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课题研究阶段性及最终研究成果(成果主件不少于 8000 字);成果附件(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发表的论文、其他过程性资料、成果影响或效益证明材料、重要变更申请及批复等)。
2.课题结项鉴定材料电子版完成后,请列在一个 word 文档中(文档命名“课题编号+主持人+2024年度课題结项材料”),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在6月12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kyfwb@qdhhc.edu.cn,统一参加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结项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按《课题结项鉴定材料装订格式》要求,将材料打印装订成册,封面注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所在单位、报送时间,一式五份,胶装成册,6月20日17:00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办公楼501办公室。
3.本次课题结项鉴定不收取任何费用,初审合格后的纸质结项鉴定材料一律密封装订,由科研部收齐后统一邮寄。不按规定要求提交的材料不予验收。未通过结项鉴定的课题结项材料不予退回。
四、结项鉴定
1.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统一进行结项鉴定。
2.课题立项后,一般不允许变更课题名称,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课题主持人或课题组成员的,须填写《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 2024 年度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核实盖章后,报教促会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审批。
3.课题研究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延期或终止研究的,须填写《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 2024年度课题延缓结项、终止研究申请表》,经申报单位管理部门核实后盖章,报教促会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公室审核。所有课题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最长不超过半年。
4.课题结项鉴定材料相关附件可从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官网(www.jchedu.org.cn“通知公告”栏)下载,如不按时提交结项鉴定材料、结项评审被确定为不合格或延期结项仍未完成的,将予以撤项处理。
五、联系方式
电话:83175768,联系人:徐老师。
邮箱:kyfwb@qdhhc.edu.cn
附件:/kindeditor/attached/file/20250529/20250529165319_1931.rar
青岛黄海学院科研服务部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