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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届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预申报问答
发布时间:2025-07-02浏览量:169

1.奖项是如何设置的?

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每届授奖成果不超过5项,一等奖(含特等奖)50项,二等奖100项,三等奖150项。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社会科学学科新秀奖每届表彰名额均不超过10名。

2.哪些成果可以申报优秀成果奖?

发表在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核准公开发行的报刊期刊的社科领域的文章或印刷出版的著作;

经副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主体内容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用的智库成果(须有批示或采用的原件物证);

设区市党政主要领导批示且取得重要应用成果的智库成果经设区市党委政府推荐亦可申报。

3.成果时限是怎么规定的?

申报成果应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重点是前五年来(截至申报通知发布之日止)符合申报要求的成果。

著作类成果以版权页版次时间为准;论文类成果以正式发表时间为准;未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成果以首次批示或采纳时间为准;多卷本著作待出齐后一次性申报,以最后一本著作出版日期为准。

4.申报人人事关系是否必须在山东?

凡人事关系隶属省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或与上述单位签署聘用协议且在协议期内人员及其社科研究成果(成果署名单位为我省教学科研单位)均可申请参加省社科奖评选。人事关系调入山东省前,成果署名单位为省外单位的成果不在申报范围。

5.哪些单位具有推荐资格?

设区市社科联、普通高等院校社科联、省直单位和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为归口推荐单位,集中推荐申报。普通高等院校社科联、省直单位对所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核和政治方向审查并出具意见,直接报省评奖办。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对所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核和政治方向审查并出具意见,经省社科联社团部审核把关后,报省评奖办。职业院校、独立院校、所列名单之外的民办高校、未成立社科联的普通高校及其他单位对所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核和政治方向审读并出具意见,经所在的设区市社科联审核把关后,由各设区市社科联推荐报省评奖办。

6.申报优秀成果奖如何选择等次?

实行等次制申报,申报者应当合理选择申报奖种和等级。关于申报等级:可选择“一等奖”“一等奖或二等奖”“二等奖或三等奖”。如选择申报“一等奖”,项目只可能评为一等奖或不授奖;如选择申报“一等奖或二等奖”,项目可能评为一等奖、二等奖或不授奖;如选择申报“二等奖或三等奖”,项目可能评为二等奖、三等奖或不授奖。评审落选项目不降级参评。特等奖在一等奖获奖成果中推选产生,不能直接申报。

7.申报成果学科分组是怎样设置的?

设置党的创新理论研究组、经济学组、管理学组、政治学组、法学组、哲学社会学组、文学语言学组、教育学组、历史学组、文化“两创”成果组、交叉学科组、智库研究成果组、社科普及成果组等13个学科组。需根据成果学科归属选择相应学科组,对填报不规范的,省评奖办有权进行调整。

8.哪些成果可以选择交叉学科组申报?

交叉学科组成果的主要研究对象须为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成果。

9.哪些成果可以选择智库成果组?

智库成果组成果须为经副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主体内容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用的智库成果(须有批示或采用的原件物证);或经设区市党政主要领导批示且取得重要应用成果的智库成果经设区市党委政府推荐亦可申报。不包括公开出版(发表)的著作和论文。

10.哪些成果不能申报?

(1)副司局级(含)以上领导干部及其科研成果不在申报范围,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研究机构、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除外(但成果需在上述单位任职期间产生)。

(2)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和相当于省部级奖励(如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薛暮桥价格研究奖、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孙平化日本学学术奖励基金、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等)的各类成果,不再重复表彰。

(3)已通过课题报告形式申报省社科奖获奖的成果,该课题的其他阶段性成果不在申报范围。

(4)存在政治方向、学术导向、价值取向问题的成果,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5)成果作者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师德师风,受到惩处的。

11.每位申报人可以申报几项成果。成果奖和突贡奖、新秀奖能兼报吗?

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署名为第一作者的成果。 已申报本届成果奖的,也可同时申报突出贡献奖或学科新秀奖。

12.已故作者的成果如何申报?

已故作者的成果,申报权属于其成果的法定继承人。经法定继承人同意,其独立完成的成果,可由作者生前所在单位提请申报;其作为第一署名人的合作成果,可由第二作者或其他作出主要贡献的作者申报。

13.以单位、团队、课题组名义署名的成果,如何填报?

(1)成果以单位署名的,须以单位具名申报。

(2)以团队、课题组名义署名的成果,可由团队、课题组负责人申报,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以团队、课题组、机构名义署名的成果,均以发表、出版、编报时的署名为准。

14.署笔名的成果如何申报?

署笔名的成果,需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材料,证明成果作者确为申报者本人。

15.本届申报还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吗?

本届评奖推行全流程线上办理,除涉及国家安全和不宜公开的成果外,奖项申报、资格审核、评审、公示等均全流程线上办理,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最大限度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16.著作的顾问、编委、主审等具有申报权吗?

不具有。

17.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成果是否需要网上填报?

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成果直接授予一等奖,并推荐参加特等奖评选。需要从网上进行申报,直接选择一等奖级别。

18.第一作者人事关系调离山东的成果能否申报?

第一作者人事关系调离山东的多人合作成果,可由第一署名人以外做出主要贡献的作者,征得第一作者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申报。独立作者在我省工作期间完成的成果,申报后调离我省的,该成果可以参评,申报前调离我省的,不再受理该成果申报。

19.第一作者人事关系在省内调动的,应该如何申报,推荐单位怎么选择?

成果发表或出版时所署单位与申报时申报者所在单位不一致时,需出具所署单位同意申报的证明。申报者省内工作单位发生变动时,如果能够确定该成果全部是在调动之前的单位完成的,原则上应由该单位进行申报并署名;如果能够确定该成果是在调动前后两家单位共同完成的,应由两家单位共同署名,具体申报及单位排序由作者和两家单位共同商定,同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0.丛书和多卷本著作如何申报?

多人合作的同一 CIP 数据核字号的系列丛书,只能作为整体申报。多人合作的不同 CIP 数据核字号的系列丛书,须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版权页“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处作者为同一人的多卷本著作,只可申报一次,可以整套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间为准),也可以单册申报。有核字号(CIP)的论文集可视同著作申报。

21.往届参加过省社科奖会议评审的未获奖成果是否能够申报?

不可申报,从推荐单位推出的成   果参加过省社科奖专家会议评审的不在申报范围。

22.本届社科奖评审对青年社科工作者有哪些扶持政策?

本届社科奖拟进一步加大对青年人才的支持力度,在此前省社科奖二、三等奖预留10%青年指标(40周岁以下青年成果)做法基础上,将进一步增加指标,为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23.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何时申报?

本次预申报只组织成果的填报,突出贡献奖、学科新秀奖待正式通知发布后再行申报。

24.预申报是调试系统吗?是否等正式通知下发后再组织所有成果申报?

本次预申报不是调试系统,需组织所有拟申报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的成果进行填报,推荐单位按规定时间组织填报、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