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发挥学术研究与引领作用,探索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有效实践机制和实施路径,经报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审批同意,家校社共育专业委员会启动家校社协同育人系列课题申报工作(2026~2027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指南
(一)家校社教联体的组织架构与协同运行机制研究
(二)家校社协同育人权责边界与协同效能研究
(三)中小学家委员会运行机制研究
(四)社区家庭教育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与运营模式研究
(五)乡村家校社协同育人“最后一公里”解决方案研究
(六)社会力量参与家校社协同的激励机制与可持续模式研究
(七)“五育”家校社协同实践研究
(八)家校社心理健康支持网络构建研究
(九)家校社协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责任界定与保险机制
(十)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基层公共服务清单的实践研究
(十一)家校社协同育人中家长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调查研究
(十二)基于教联体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基层落地模式探索(十三)教育焦虑现象背后的家校社协同机制问题研究
(十四)网络原生代家庭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挑战与对策
(十五)家校社协同应对青少年非自杀性自伤行为的干预研究
(十六)流动人口子女家校社协同育人困境与突破路径
(十七)特殊儿童家庭的家校社协同支持体系构建
(十八)农村留守儿童的家校社协同监护机制研究
(十九)家校社协同育人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构建及实证检验
(二十)家庭教育个性化指导/团体活动指导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申报课题可结合实际研究,参考选题指南确定具体名称,表述科学、严谨、简明。
二、申请人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为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家校社共育专业委员会的单位会员负责人或个人会员。(会员申请流程见附件2)
(二)课题申请人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职称并具有参与课题研究的经历。
(三)课题申请人在中国家庭教育学会没有在研或未完成结项工作的课题。
三、课题经费资助
课题研究经费自筹。
四、课题完成时限及成果要求
(一)课题完成时限课题须于2027年12月20日前完成。课题申请单位(个人)需组建课题组,按照时间点推进工作,确保按时交付科研成果。期间,需要参加学会家校社共育专业委员会组织的课题申请工作汇报及评审会,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未按时限完成课题的,将取消课题结题资格。
(二)课题成果要求
结题时可提交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学术论文或专著等研究成果。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 中国家庭教育学会科研课题(含课题名称和编号)。获准立项的《课题 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申请人应履行约定义务,按期 完成研究任务。最终顺利结题的课题组将会获得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印 发的课题结题证书,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可以被优 先推荐参与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家庭教育试点单位的遴选;优秀论文会 被推荐至《中华家教》或相关学术期刊。
五、申报和评审
(一)申报期限
请申请单位汇总申报材料,于2026年3月9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师德师风审查表》(一式一份)递交至科研服务部501办公室,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fwb@qdhhc.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数量
每位申请人仅限申请一项课题。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提交材料如下:
1.材料内容:《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家校社共育专业委员会科研课题申请书》(附件1)。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青岛黄海学院师德师风审查表》(附件3)
2.材料格式:电子版(doxc.格式),纸质版一式一份。
(四)课题评审
课题申报结束后,家校社共育专委会按学会课题管理要求组织立项评审工作。评审程序包括初审、二审、终审和公示。初审由家校社共育专委会秘书处负责,二审由专委会秘书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终审由学会课题专家组负责,评审结果报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审批。课题不收取评审费和管理费,评审结果将在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官网予以公示。
六、联系方式
张凤婷,8317576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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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黄海学院科研服务部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