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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截止时间:10月12日)
发布时间:2026-09-20浏览量:893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重要论述,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服务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创新高质量发展。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会组织开展2026年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两个结合”,坚持有组织科研与自主探索相结合。立足山东实践,聚焦中国式现代化山东实践中的理论与现实问题,服务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助力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科研能力提升,推出兼具理论价值、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提供理论支撑与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选题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严守意识形态底线,体现鲜明时代特征、突出问题导向与创新意识。基础研究立足学科前沿,着力推进理论创新;应用研究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文化建设、基层治理等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对策研究与咨政价值。本年度课题不统一发布课题指南,申报人可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学科优势自主拟定选题。课题名称应当科学严谨、表述规范、简明凝练,一般不加副标题。鼓励跨学科、跨单位协同研究。

提示:申报选题须与已立项在研课题做好区分,不得一题多报、重复申报;依托学位论文、既往结项成果申报新项目的,应当在申报书中说明前后研究的联系与区别。

三、课题类别

本课题为第三方委托研究课题,由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会组织申报、评审、立项与管理。

四、申报办法

1.申报人须严格按照《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填报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全部申报材料,承诺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存在学术不端问题。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伪造研究成果等科研失信行为,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参评资格;已立项的一律予以撤项,3年内不得申报本研究会各类课题,相关失信信息记入科研信用档案,并通报所在单位。

2.课题负责人须具备独立组织开展研究、完成课题任务的能力,在项目实施全过程恪守申报承诺,履行合同义务,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后方可列入申报材料。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本课题;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本课题不超过2项。

3.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书》视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科研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在研究周期内须严格按照立项方案开展研究,未经研究会书面批准,不得擅自变更研究方向、更换课题负责人、调整核心研究内容。课题成果须标注本课题立项资助信息,成果著作权按照国家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课题论证活页实行匿名评审,活页材料中不得出现申报人、课题组成员、申报单位名称等任何身份识别信息,否则直接取消评审资格。

五、其他事项

1.各申报单位按照《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会课题管理办法》,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统筹做好本单位申报组织、政策宣讲与材料初审工作。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政治导向严格审核把关,签署明确审核意见,严把申报质量关。

2.材料报送要求:申报实行单位统一汇总报送,不受理个人单独申报。申报材料包含纸质版与电子版两类:

(1)纸质材料:《申报汇总表》(科研院长签字)A4纸1份;《课题申请书》A3纸双面印刷、中缝装订,一式2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2份,活页单独报送,不得与申请书装订在一起;《师德师风审查表》A4正反面打印1份。

(2)电子材料:《申报汇总表》(Excel版)、《课题申请书》(Word版),统一打包发送至科研服务部邮箱:kyfwb@qdhhc.edu.cn。

3.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上午12点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行政楼501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潘格林 电话:83175768

附件:/kindeditor/attached/file/20260920/20260920100332_4396.zip

青岛黄海学院科研服务部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