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创业热情,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进一步为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做出更大贡献,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决定联合开展第十四届青岛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评选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推荐选拔条件
凡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工作,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学风正派,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及相关科学领域中的各类优秀青年科技人才,2018年7月1日以来,取得以下成绩之一者,均可参加推荐选拔:
1.在工农业生产一线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资源新发现、消除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等)工作中,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成绩突出,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并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2.从事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及相关科学领域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在同行业已崭露头角且学术潜能较突出者;或主要承担重点科研攻关课题,能敏锐地追踪本专业科技信息并具有较强专业竞争潜力的;
3.在重点产业、重大工程、重要科技攻关和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引进、消化、吸收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和原材料国产化过程中,创造性地解决关键性技术难题,并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的;
4.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大建设项目和对外科技学术交流中,提出具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咨询、建议,或解决了重大疑难问题,并带来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5.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对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和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和国家科学技术合作奖的,获得国家部委、山东省、青岛市科技奖励的,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专利、著作权、行业标准等并已实施且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获得国家和省优秀设计奖并取得一定经济社会效益的前列人员在评选中将予以重点关注和优先考虑。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上的领导干部不在推荐选拔范围之列。按照中央人才评价机制改革中“加强评价结果共享,避免多头、频繁、重复评价人才”的要求,已入选国家、省级人才工程,青岛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青岛行业拔尖人才等人才工程的人员不再参加推荐。
二、推荐选拔方式
青岛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共同组成青岛市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青岛市科协。
推荐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学术团体推荐与区市科协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人选须由推荐单位(团体)负责对人选成果业绩、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审核把关。
1.组织推荐。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进行推荐,相同专业、相同课题一般不超过2人。要特别注重推荐在基层和生产一线从事教学、科学研究、应用、开发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2.学术团体推荐。由市级以上学术团体中至少3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联合提名,经被提名人所在学术团体同意后,提报推荐意见;提名专家应承担提名、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名专家签署提名意见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3.区(市)科协推荐。各区(市)科协联合区(市)组织部、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辖区内符合报名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青年科技工作者的资格审查、推荐报名工作。
三、人选待遇
1.青岛市青年科技奖每两年评选一次,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协进行联合推荐评选;
2.青岛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在同等条件下作为山东省泰山学者、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中国青年科技奖、山东省青年科技奖以及青岛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青岛行业拔尖人才优先推荐对象;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及职务时,作为晋升、评聘的实绩依据;
3.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对市场前景好、技术水平高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的研究人员或参与人员,在科研立项、项目资金等方面优先提供支持;
4.本届青岛市青年科技奖选拔人数50名,对获奖人选一次性奖励2万元(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市级相关人才工程人选待遇不重复享受),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5. 吸纳获奖人员进入青岛市青年科学家协会和其他学术团体,为进一步加快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发挥人才重要作用创造良好环境;
6.大力加强对获奖人员的宣传,弘扬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奉献精神和突出业绩,努力创造有利于广大青年科技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填写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详实准确,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推荐申报材料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一)网上注册报名
点击青岛市科学技术协会官网(http://www.qdast.org.cn/) “服务平台”下方的“青岛市青科奖申报系统”端口,登陆(注册) “青岛市青年科技奖网上申报评审系统”,申报人需在10月23日17:00前提交至科研服务部相关信息(附件6)开通申报权限,开通后网上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上传附件均须为原件扫描件,详见附件5)。信息填报完整后,按系统设置权限提交上一级部门审核把关。权限申请开通时间2023年10月23日截止,逾期将不再受理新注册申报。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电话:17550175505。
(二)推荐申报材料要求
1.推荐情况报告1份。由推荐单位(团体)出具报告,内容包括推荐的程序或人选产生方式、人数和推荐情况等。报告需由红头便笺纸打印,加盖推荐单位党委(党组)、学术团体或区(市)科协公章。
2. 《青岛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见附件1)。《推荐表》为申报人在系统中填写,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把关,并导出“推荐、选拔意见”项目模板。组织推荐方式人选在推荐单位意见处加盖推荐单位党委(党组)公章;学术团体推荐方式人选在推荐单位意见处加盖学会公章;区(市)科协推荐方式人选在推荐单位意见处加盖区(市)科协公章。
3. 《青岛市青年科技奖推荐申报人选一览表》(见附件2),由系统导出,无需填报。
4. 《青岛市青年科技奖推荐申报人选业绩概述表》(见附件3)。《业绩概述表》在系统填报,主要填写2018年7月1日以来从事的专业领域及在学科发展、推动行业进步等方面做出的贡献,在技术创新和技术推广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解决的主要问题,取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等,数据准确,文字简洁,不超过800字。
5. 《青岛市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见附件4)3份。《专家推荐意见表》模板由系统导出,每名被推荐人须由3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进行推荐,并且要求至少2位专家是推荐人选所在单位以外的同行专家。
(三)上传电子版材料要求
推荐情况报告、“推荐、选拔意见”、《专家推荐意见表》,均需扫描原件上传电子版至系统对应栏目。
五、申报时限
网上材料填报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11月23日。需提交的盖章材料请于11月14日17:00前提交至科研服务部统一盖章,盖章后返还。不能按时提交的及时联系。11月23日前根据审核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补充提交至系统,未在系统提交的,视同审核未通过。
附件1:青岛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附件2:青岛市青年科技奖推荐申报人选一览表
附件3:青岛市青年科技奖推荐申报人选业绩概述
附件4:青岛市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
附件5:青岛市青年科技奖材料申报相关填报要点
附件6:申报人权限开通相关信息(10月23日)
青岛黄海学院科协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