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生须在6月7日前,到图书馆归还已借图书、补缴罚款,以免影响毕业离校。
2、6月7日-6月12日,已开通图书借阅权限的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图书借阅权限已开通毕业生登记表》电子版,用A4纸打印由辅导员签字确认,由各学院负责办理图书证的老师,送至图书馆二楼流通服务台。登记表在图书馆网站下载。
3、图书馆工作人员对《图书借阅权限已开通毕业生登记表》进行审核,并盖章确认。
4、6月7日-6月20日,各学院负责办理图书证的老师,持本学院的,由图书馆审核盖章确认的《图书借阅权限已开通毕业生登记表》到财务处315室5号窗口统一为学生办理押金退还手续,并将《图书借阅权限已开通毕业生登记表》电子版发至财务处邮箱huanghaicaiwu5188@163.com。
5、学生填写的银行卡号必须为学院发的建行卡号或青岛地区办理的建行卡号。
图书借阅权限已开通毕业生名单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