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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发布时间:2020-04-24浏览量:3367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森林作为地球上可再生自然资源及陆地生态的主体,在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历史中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它不仅能提供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所需的木材及林副产品,而且还肩负着释放氧气调节气候环境,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美化环境、净化空气、减少噪音及旅游保健等多种使命,同时森林还是农牧业稳产高产的重要条件。

然而,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具有毁灭性的后果。森林火灾不只是烧毁片片森林,伤害林内动物,而且还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引起土壤的贫瘠和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甚至导致生态环境失去平衡。

山林发生火灾主要有两种原因:一种是自然因素导致,另一种则是人为原因。以下是森林防火期的“十不准”规定:

1. 不准在山上烧黄蜂、烧山赶野兽。

2.不准在林区内丢烟头、火尾。

3.不准在山上烧灰积肥。

4.不准在山上烧木炭。

5.不准在山上烧香烛纸钱、放炮竹、放孔明灯。

6. 不准在山边林内烧田坎、烧稻草、秸秆。

7.不准在山上玩火或烤火取暖。

8.不准使用火铳枪械狩猎。

9.不准在林区烧烤食物。

10.不准在四级以上高火险天气进入林区内炼山。


水火无情,作为现代大学生的我们更应该提高安全意识,学习更多关于山林防火的知识,保护森林,爱护大自然,人人有责,志在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