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幼儿教师(班主任)
岗位基本要求:
1.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学前教育或相关专业。
3.35岁以下,身体健康,品德优良,爱孩子、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班级管理工作经验,善于沟通与合作,专业能力强。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
岗位薪资:
每周双休及法定节假日休息,投保五险一金,工资参照李沧区教体局派遣制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5192679588
初审:孙小南 复审:张龙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