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繁荣岛城美术创作,展示驻青高校美术教师艺术创作风采,促进高校美术学科和美术教师之间的交流学习,推动青岛高校美术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定于2020年10月举办“青岛市第三届高校教师优秀美术作品联展(线上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青岛市美术家协会 
	2.承办单位:青岛市美术家协会美术教育委员会 
	3.支持单位:青岛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4.邀请参展单位:青岛大学、中国石油大学、青岛科技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理工大学、青岛农业大学、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青岛黄海学院、青岛滨海学院等。 
	二、指导思想 
	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原则,紧跟时代,尊重传统,鼓励创新,重点强调作品的学术性。 
	三、活动时间 
	1.作品征集:2020年10月1日—2020年10月15日 
	2.展览时间:2020年10月 
	四、征稿对象 
	驻青高等院校美术教师(含离退休教师,客座、兼职和特聘教授)。 
	五、作品要求及提交方式 
	1.作品题材不限,表现方式不限。各学校要对作品进行严格筛选,只提交优秀作品,公办本科院校每校不超过30幅,民办本科和高职院校每校不超过15幅,每位作者限提交1幅。 
	2.以学校为单位按照组委会提供的统一设计模版(另行发给各个院校的负责人)制作展示版面,将选取的优秀作品导入图文排版jpg图片一张,每位作者一个版,包含个人生活照、姓名、单位,作品及题目、尺寸(单位:cm)、材质。 
	3.以“学校+联系人+电话”为文件包命名,将制作好的排版图片和作品高清电子稿统一打包发送到邮箱1103292622@qq.com。 
	联系运作:董玉河
	总体协调:刘杰
	六、入展待遇 
	1.作品经组委会审核后在青岛美协官方媒体“美术青岛”等进行线上展览、推广。 
	2.作者收入青岛市美术教育专家人才库,享受美术教育委员会推广、担任行业评委、提名参展等待遇。 
	3.组委会向优秀/入选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加入青岛市美术家协会条件之一。 
	七、权责声明 
	1.本次展览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所有参展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文责自负,如有涉及著作权、版权等纠纷,均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3.主办单位对展览作品享有线上展示、宣传、使用权。 
	4.作者参展即视为认同本启事规定。 
	5.主办单位对本次展览、推广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