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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学院教具设备借用制度
发布时间:2025-03-01浏览量:15

影视学院教具、设备管理制度(试用版)

     为加强艺术学院实验室仪器、画室静物等各类设备的管理,更好地服务于教学工作,对仪器设备的使用、借用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学院对教具设备统一管理,做到设备使用有记录,借还有凭据。教具设备借用必须进行登记,在规定时间内或课程结束时及时归还,否则下次不予借用。管理责任人负责日常使用管理,管理员负责每学期清查、报修、报废、对接校级资产部门检查、审核等工作。

2借用人指导学生正确使用设备、管理到位,借用期间注意维护与保养,借用教师是第一责任人,教具、设备借还由教师登记,学生不得代签代借,借出时责任人和借用教师负责使用培训。借、还时管理责任人做好损坏、丢失等情况记录,如有非正常使用损坏,借用人按原型号或等价补偿。

3设备在借用期间不得转借他人或私用。

4设备如出现损坏、丢失等问题及时上报,严禁隐瞒损坏情况。

5设备的保养由专业老师指导,管理责任人负责维护;实验室管理员负责报修、报废、资产核查等工作。

登记室:知韵楼508    管理员:张广泽

 

 

                                  

 

 

影视学院实践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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