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动态
名师讲堂 | 普通话“口语词”的性质——山东大学张树铮教授专题讲座圆满举行
发布时间:2026-05-06浏览量:88


5月6日,语言文化学院(国学院)“聚贤集智·语苑生花”名师讲堂系列讲座之一《普通话“口语词”的性质》在知新楼206如期举行。本次讲座特邀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树铮主讲。讲座由语言文化学院(国学院)院长刘中富教授主持,中文系全体教师、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与会聆听。


讲座中,张树铮教授从普通话词汇的历史形成源头切入,系统阐释了普通话词汇的本质属性与判定标准。张教授指出,普通话词汇是多地域语言长期交融演变的成果,并非单纯以北方方言词汇简单划定;北方方言内部本身词汇差异明显,不能将普通话词汇与北方方言词直接等同。张教授借鉴典范白话文著作的语法规范逻辑,明确通用性是衡量普通话词汇的核心标准,典范现代白话文通用用词是普通话词汇规范的重要依据。


随后,讲座聚焦《现代汉语词典》口语词标注热点问题展开深度解析。张教授结合多方方言调查数据梳理发现,词典收录的口语词多在东北官话、冀鲁官话及西南官话圈广泛通行,离北方核心官话区越远,使用频次逐步递减;这类词汇大多源自以北京为中心的北方通用方言词,也有少量跨地域普及度高的词汇被纳入口语词范畴。

同时,张教授厘清了口语词与狭义北京方言词的界限:部分北京本土小众用词因通行范围有限被划为方言词,而不少非北京发源、全国多地通用的词语,也被合理标注为口语词,打破了“口语词就是北京方言词”的认知误区。讲座还以“巴不得”等典型词语为实例,结合文学作品用例、各地方言使用现状,细致辨析口语词的语体边界、辞书标注逻辑。

讲座尾声,刘中富院长作总结发言。他指出,张树铮教授的讲座立意深刻、内容务实,不仅契合汉语言文学专业的研习层次,更为在场师生的专业学习与学术探索提供了重要思路与有益启发。


整场讲座内容扎实、条理清晰、例证丰富,兼具理论深度与现实指导性。参会师生认真记录、深入思考,进一步厘清了普通话词汇规范、辞书口语标注等学术问题,有效拓宽了语言学研究视野。大家表示,本次讲座收获颇丰,今后将更加注重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深耕专业学习与学术研究,助力校园语言文字工作高质量开展。

初审:李奕欣  复审:于蕾  终审:刘中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