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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的预备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0浏览量:14291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顺利推进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预备通知如下:
根据《关于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6〕56号)要求,自2016年9月起执行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新政策。经研究,定于2017年4月下旬启动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2016年9-12月)申报工作,补贴申报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留学生须提交教育部出具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请各区市、各相关单位注意提醒2016年以后首次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研究生及时办理《报到证》,以免延误申报。《报到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就业落户”栏目。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