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科协、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企(事)业科协,各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领域科技专家、专业技术人才在科普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提升我市科普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的实现,市科协将组建青岛市科普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东、视察青岛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青岛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重点,紧紧围绕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厚植创新沃土,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科普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入选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理想信念坚定。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
3.热爱科普事业,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在科普活动等方面经验丰富,效果显著。
4.道德学风优良,治学严谨,学术造诣精深,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若在科普领域业绩突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可适当放宽技术职称条件。
5.身体健康,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参加相关科普活动。
三、组建方式
1.科普专家人才库按照自然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等分类,评议确认一批热心科普且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专家,组成科普专家团队。
2.专家入选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各区(市)科协、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企(事)事业科协,各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均可择优推荐。
3.符合条件的专家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可选择个人申报或团队申报,申报需提交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由市科协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最后入选专家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列入科普专家库。
4.专家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增补、调整、评估。
四、推荐名额
按照专家自愿的原则,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各单位推荐名额如下:
个人:各区(市)科协、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企(事)事业科协,各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每单位不超过10人。
团队:各区(市)科协、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企(事)事业科协,各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每单位不超过3个。
五、主要职责
1.参与青岛市科普发展课题研究、科普工作咨询等,为全市科普事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2.参与有关重大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的科普工作,及时向社会公众进行答疑解惑。
3.参与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蒲公英科普行动”、“银龄科普行动”、“农民科普行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防灾减灾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活动。
4.深入学校、农村、企业、社区、机关等,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活动,宣讲科学精神,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营造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
5.开发优质科普内容,借助各类媒体,打造自有科普直播阵地,提升科普传播线上影响力。
六、有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推荐个人不超过3人,推荐团体不超过1个。
建立和完善青岛市科普专家库,是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推动科普事业繁荣发展、提升公民科学素质的重要举措。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和团队。请于2022年6月21日17:00前将申报表及辅助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dhhxykx@126.com,纸质版一式2份上报科研服务部501,逾期不候。
联系人:刘华
电 话:0532-83175768
邮 箱:qdhhxyk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