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总工会,市直有关单位工会,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工会:
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持续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市党代会精神,锚定“一二三四六十”目标定位和思路举措,组织动员全市企业和职工创新创效,充分激发广大职工群众创新创造活力,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力量,根据《关于修订<“青岛工匠”命名管理办法>等5 个文件的通知》(青工〔2023〕9号)规定,市总工会将组织2023年度“青岛工匠”、青岛市全员创新企业、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新型班组、职工创新能手、职工创新成果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命名数量
(一)青岛大工匠20名,青岛工匠80名;
(二)青岛市全员创新企业10家;
(三)青岛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20家;
(四)青岛市创新型班组30个;
(五)青岛市职工创新能手20名;
(六)青岛市职工优秀创新成果:特等奖不超过2项,一等奖不超过20项,二等奖不超过50项,三等奖不超过60项。
二、推荐名额
采取差额推荐方式,各单位推荐名额见《2023年度“一匠五创”差额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申报平台
各单位通过“青岛市总工会生产保护部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推荐申报信息采集表、推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3。
四、申报时间
申报系统将于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09:00开通,4月28日(星期五)17:30关闭。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限,认真梳理申报材料,及时登录申报系统,完整填报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市直工会审核后,提交市总工会审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一匠五创”推荐申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推荐申报具体要求(附件4),从已有区市级或本行业本单位相应荣誉基础的对象中择优推荐申报。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协调,确保申报工作顺畅。
(二)严格标准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推荐范围和申报条件,对照各申报项目具体要求,认真研究政策,把握程序要求,逐项梳理研究,严格按规定时限申报。填写各类申报表格时,字号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但表格版式不得调整。各单位推荐对象要分类进行排序,推荐情况汇总表经市直工会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申报系统。
(三)提高推荐质量。各单位要认真审核推荐对象相关情况,广泛听取专家和群众意见,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关注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先进性和示范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因素,多维度衡量,分类排序评价,确保推荐质量。各单位往年已被青岛市总工会命名为青岛大工匠、青岛工匠、全员创新企业、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新型班组、职工创新能手、职工优秀创新成果的,不再重复申报。
附件:1.2023年度“一匠五创”差额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3年度“一匠五创”推荐申报信息采集表
3.2023年度“一匠五创”推荐申报情况汇总表
4.2023年度“一匠五创”推荐申报具体要求
青岛市总工会
2023年4月14日
(联系人:张伟、滕帅,电话:83092812、15066792819)
网上申报具体联系人:
青岛(大)工匠:滕帅,18660203330
全员创新企业:盛朔,15092072903
创新工作室:崔鑫茹,16653301228
创新型班组、职工创新能手:鞠红帆,15854251082
职工创新成果:黄麟,13969690953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孙涛,18562565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