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保证党的队伍后继有人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了切实加强对全院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2015年度党员发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按照上级要求,创新理念、健全机制,努力把更多的优秀人才吸收到党组织中来,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二、党员发展基本条件
1.已参加学校党委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顺利结业;
2.专业学习刻苦认真努力,综合考评在班级前40%以内,无不及格现象;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德育分考核80分以上;
4.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一级通报批评记录及纪律处分;
5.对于在科研、学生工作或文体方面表现突出的同学,学习成绩要求可以适当放宽,需由党支部讨论决定。
三、党员比例分配
1.三年制专科生数量较多,年制短,综合党员发展基本条件,在校生与毕业生的比例2:8,考虑到分配名额有限,优先发展即将毕业的本专科毕业生;
2.本着向本科生倾斜的原则,但因目前专科生数量较多,因此本科生与专科生的比例5:5;
3.考虑到学院所开设专业男女生比例接近10:1,发展党员男女比例为9:1;
四、党员发展程序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结合学院实际,党员发展履行以下程序:
1.团支部推荐。团支部需推荐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发展对象。
2.资格筛查。党小组对各团支部推荐的发展对象进行资格筛查,剔除不符合党员发展条件的同志。
3.党支部大会投票。对符合条件的发展对象,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发展对象。
4.提交学校党委。将发展对象提交学校党委,进行进一步筛查。
机电工程学院党支部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