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丽萍来校做“《家庭教育促进法》赋能父母保障未成年健康成长”专题讲座

2024-05-23 526 作者: 来源:

为进一步提升师生家庭教育指导能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5月17日下午,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丽萍受邀在我校知行楼135会议室做题为“《家庭教育促进法》赋能父母保障未成年健康成长”的专题讲座。

山东省社科联原副主席张宏明、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专家委员会主席郭永军、青岛黄海学院校长助理马延岳、教育学院院长杨昭宁以及教育学院师生代表共同聆听了专题讲座。讲座由教育学院副院长周萍主持。

讲座开始前,青岛黄海学院校长助理马延岳先后为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专家委员会主席郭永军、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丽萍颁发特聘教授聘任证书。


校长助理马延岳为郭永军教授颁发聘任证书

校长助理马延岳为王丽萍教授颁发聘任证书

王丽萍教授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亮点、《家庭教育促进法》赋能父母以及父母的责任与义务三个层面展开。她指出,《家庭教育促进法》是为促进家庭教育、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制定的一部专门性法律。王丽萍教授从指引与赋能、学校社会家庭协同配合、强化法律责任等层面概括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亮点。随后,王教授结合家庭教育的基本要求、家庭教育的机制、家庭教育的内容、家庭教育的方式与方法,详细阐述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如何赋能父母。最后,王教授从尊敬未成年人、充分发挥父母的主体性与自主性、家庭教育的红线与底线等视角诠释了父母应该如何履行家庭教育的责任与义务。

周萍做总结发言。她指出,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全体师生要结合此次专题讲座,深入学习家庭教育相关法律,全面掌握家庭教育指导的知识和技能,在自己未来的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够给到家长最及时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

初审:孙小南    复审:张龙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