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诵经典爱中华”诗文诵读大赛的通知

2012-08-30 13186 作者: 来源:

各单位、各部门:

2012年9月14日至20日是第十五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围绕本届宣传周主题“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校已下发文件《关于开展“诵经典爱中华”活动的通知》(院字〔2012〕47号),要求各二级学院发动师生报名参加“诵经典爱中华”诗文诵读大赛。现就大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青岛黄海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学生处

三、协办单位

        党委宣传部  教务处

 四、时间

2012年9月3日18:00—20:30

五、地点

1号教学楼1楼西学术报告厅

六、规则

1.各学院组织选报2篇作品参赛,每篇作品诵读选手不超过 4 人。

2.选报选手直接进入决赛,按照成绩进行排名。

3.比赛前抽签决定出场顺序。

4.评分标准:

(1)作品自选,时间限制在5分钟以内。诵读时可加音乐伴奏,伴奏带、CD盘由选手自备。

(2)作品诵读形式不限,诵读时须用普通话。

(3)比赛采取100分制,其中:

A.作品内容(15%):内容以经典古诗文和现当代经典名篇为主,篇目要健康向上、催人进取,传承中华美德、促进社会文明;

B.节目形式(15%):形式灵活新颖,令人耳目一新。如有配乐,配乐与所朗诵篇章意境吻合,节奏和谐;

C.语言技巧(40%):普通话标准,发音准确,吐字清晰,嗓音条件较好,声音圆润悦耳,语言流畅,音量适中,语速得当;

D.临场表现(30%):衣着得体,体语适当,表演到位,台风大方,感情充沛,感染力强,现场效果好。

七、评 奖

1.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优秀奖若干名。

2.优秀组织奖2个,精神文明奖3个。

3.根据节目编排形式及获奖情况推荐3个节目参加山东省“诵经典爱中华”活动大赛。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艳

电  话: 83175639    15314236584

电子邮箱:hhvcyw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