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在2012年学校“质量工程”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教师的决定

2012-12-30 12355 作者: 来源: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质量工程”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稳步提高,根据《青岛黄海学院教学成果奖励暂行办法(试行)》(院字[2011]80号)和《青岛黄海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奖励暂行办法(试行)》(院字[2011]71号)精神,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学校发展,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对2012年在学校“质量工程”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宣传和推广获奖的教学成果,重视实践教学,狠抓教学改革,进一步确立教学工作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更加积极地投身学校内涵提升和质量工程建设,深入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努力为学校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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