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青岛黄海学院校史馆、雷锋馆开馆,天安门国旗同日入藏

2026-10-26 57 作者:张雪 来源:党委宣传部

在青岛黄海学院建校30周年校庆即将到来之际,10月25日,学校隆重举行“三十而立传薪火·双馆同启耀国旗”——校史馆、雷锋馆开馆暨天安门国旗迎接仪式。全体黄海人以兼具历史温度与精神分量的独特方式,回望三十年办学征程,迎接曾在天安门广场升起的五星红旗入藏,为建校30周年校庆献上一份饱含深情的珍贵礼物。

学校董事长刘常青,校长李清山,党委书记李东,副校长梁忠环,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赵国光,承建单位德才科技公司总经理庞云飞,2011级校友、青岛东方世茂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乃墩等出席仪式,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负责人,校友代表与师生代表共同见证这一重要时刻。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孟广东主持活动。

双馆同启,传承三十年奋斗薪火

仪式在庄重热烈的氛围中拉开帷幕。李清山校长在致辞中表示,今年是青岛黄海学院建校30周年,也是学校回顾历史、珍藏记忆、赓续文脉的重要节点。此次校史馆与雷锋馆同步建成开放,既是对学校三十载栉风沐雨办学历程的全景式系统梳理,也是对学校多年来坚持以雷锋精神兴校育人的深厚办学传统的集中鲜活呈现。两座场馆未来必将成为全校师生回溯校史根脉、传承红色基因、厚植理想信念的核心阵地。而刚刚建成的校史馆,还即将入藏一份特殊的三十周年校庆礼物——由天安门国旗护卫队赠送的一面五星红旗。校史馆珍藏奋斗历程,雷锋新馆传承精神力量,天安门国旗凝聚家国情怀。三者共同指向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三十而立再出发,薪火相传向未来。希望大家用好这些珍贵的育人资源,让校史教育、雷锋精神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相互贯通、融入日常,更转化为勤学本领、锤炼品格、服务社会的实际行动。

活动现场,党委书记李东代表学校为校史馆、雷锋馆承建单位德才科技公司颁发“致谢证书”,向踊跃捐赠校史资料的师生代表颁发捐赠证书。副校长梁忠环,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赵国光分别向志愿讲解团队的师生代表颁发聘书。

随后,刘常青董事长、李清山校长、李东书记、庞云飞总经理、王乃墩校友与师生代表共同为“校史馆·雷锋馆”开馆。两座承载黄海记忆与精神内核的展馆,在全场热烈的掌声中正式建成开放。

国旗入藏,铭刻三十载家国初心

开馆仪式后,备受瞩目的天安门国旗迎接仪式正式举行。校国旗护卫队迈着铿锵正步,护送国旗缓步入场。当全幅五星红旗在台前缓缓展开,全场人员肃立行注目礼,庄严的国歌旋律响彻校园上空。

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孟广东表示,本次入藏的这面国旗,意义非凡。这面国旗由天安门国旗护卫队赠送,编号为2026—0809,长5米、宽3.3米,重1800克,为我国升降国旗所用最大型号国旗。这面庄严的五星红旗,曾于2026年5月22日4时54分在天安门广场冉冉升起。2026年,正是青岛黄海学院迎来建校30周年的重要年份。尤为特殊的是,5月22日正是学校1996年建校批复之日。这面在学校30周年校庆之年、于“建校批复日”当天从祖国心脏升起的五星红旗,跨越三十年时光与黄海办学初心遥相呼应,这是属于全体黄海人的无上荣光,也将永远激励黄海师生爱国荣校、担当奋进,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画卷中书写黄海人的青春华章。

语言文化学院2024级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王馨然作为学生代表在国旗下发言。她表示,能够亲历校史馆、雷锋新馆开馆与天安门国旗入藏的庄严时刻,作为黄海学子满是激动与自豪。这面沐浴过天安门广场朝晖的五星红旗,与母校三十载深耕教育的绵长文脉、代代相传的雷锋精神相融,为全体黄海青年上了一堂最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课。她代表全体黄海青年许下青春誓言,将以五星红旗为信仰指引,以黄海根脉为成长依托,以雷锋精神为行动标尺,把此刻的荣光感动转化为勤学笃行、服务他人的实际行动,不负国旗荣光、不负母校栽培,以青春之我担青年之责,在平凡日常里传递温暖、在奋进路上打磨本领,把青春热血挥洒在祖国需要的地方。

仪式最后,校国旗护卫队全体成员整装列队,护送这面珍贵的天安门国旗与旗箱,正式入藏全新落成的校史馆。后续学校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相关规定妥善保管、规范使用这面国旗,在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教育活动中庄重展示,让五星红旗所承载的爱国精神,成为激励一代代黄海人奋进的鲜活教材。

以史为炬,锚定未来育人新征程

一面国旗承载赤诚信仰,两座展馆续写精神传承。本次活动是青岛黄海学院建校30周年校庆系列活动中的重要环节,既以校史馆梳理学校三十载筚路蓝缕、立德树人的奋进脉络,以雷锋新馆擦亮学校坚守数十年的育人特色,更以迎接天安门国旗入藏的特殊形式,将个人成长、学校发展与国家命运紧密相连。

接下来,学校将以两馆开放为新起点,将两馆打造成为校史传播的新窗口、雷锋精神传承的新平台、爱国主义教育的新阵地,让全体黄海师生在回望历史中汲取力量,在精神浸润中笃定前行,共同书写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全新篇章。

摄影:宋毅轩、张雪  初审:张雪  复审:李镇江  终审:孟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