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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专业
发布时间:2019-03-28浏览量:40622

服务描述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所学课程有不及格者(以期末正常考试成绩为准);

2.入学以来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者;

3.本专科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或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和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者;

4.符合转专业条件第12条,但学生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者;

5.艺术类、体育类、合作办学类、专升本、3+23+4和国家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以及其他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转业的特殊类型专业的学生;

6.招生专业跨文理大类或选考科目不一致。

服务流程


 学生本人填写青岛黄海学院转专业申请表,经转出学院、转入学院审核同意,教学工作部复核,主管校长审批,符合转专业条件的,转到新专业学习,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退回。

 

青岛黄海学院转专业审批汇总表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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