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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和复查
发布时间:2019-03-29浏览量:66215

服务描述


      1.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的学习和考核。学校建立学生学业成绩和学籍档案,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生学业成绩。 

      2.期末考试成绩录入结束后,学生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3.学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申请核查试卷。

      4.成绩核查无误的,学生不得要求提分、加分,或对成绩做不当处理。

服务流程


      1.学生持学生证向开课学院教务办公室提出书面查卷申请,经教学院长批准,由任课教师和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办公室核查试卷。

      2.受理查卷申请的时间截止到下一学期开学两周内。

      3.超过规定期限或非本校课程的考试,不再受理查卷。

      4.经核查,确系教师判卷有误应当更正成绩的,须经教师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审核同意后,由任课教师填写《青岛黄海学院教师更正成绩申请表》提交教学工作部。

      5.教务工作部对任课教师提供的原始考卷及成绩修改的详细理由和说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任课教师在试卷和原始成绩单上更正并签字。教务管理系统内的成绩由教学工作部负责更改。